其實,整個七月,自己就如放暑假的學生~超懶,超頹廢.
除了日常必須做,不得不做的瑪利亞工作,以及每個月固定的生命線專欄之外,什麼也不想動~~一堆來不及整理的法學筆記,兩場參觀行程的紀錄,想加強複習的民刑法,民刑訴與智慧財產權的教科書......通通被我塞在書架上.還有,好幾篇想寫的教育問題與美食文章...也一樣被我堆積在腦袋瓜中發酵到快發臭.
真是頹廢啊..........="=
好吧!一個動力出現了~有人問起了我唸台大法學班一年來的心得感想,以做為是否註冊入學的參考,
我這種覺得若是知而不言,言若不盡,就會對不起別人的雞婆個性......自動的攪拌起一個月停滯的豆腐腦了.
課程與學費
先說說台大法學班的課程吧
分為平日班代號C(每週二四晚上上課)與週末班代號A與B(週六一整天上課)
像我是第14期,A班-->就是14A週末班
選修課程有兩科,[ 智慧財產權 ]是週三晚上上課,[ 強制執行法 ]則是週五晚上上課
第一學期必修[ 民法 ]與[ 刑法 ]
第二學期必修[ 民訴 ]與 [ 刑訴 ]
第三學期必修 [ 行政法 ]與 [ 商事法 ]
以上各3學分;全部必修選修修完就是24學分結業.
每學分4500元,每學期學雜費3500元.第一學期通常都不選修,學費就是30500元;第二學期我是加選修了智財一科,學費就是44000元.
對於純粹學習的人來說,何時修完或是要不要選修,其實很有彈性~像我們班就有13期的學姊,因為工作因素,第一學期只修刑法,等到14期時來併我們班修民法;我選修智財時,班上也有11期,12期等之學長姐.
但對想考國考司法特考的人,若是非相關科系畢業的,據同學說(因我是行政系屬相關科系,又沒打算國考,所以不太清楚,哈!),應考資格需要修滿20法學相關學分.-->也就是說,三個學期,一年半內,就要必修+選修1科,才能拿到21學分之超過門檻.
原來如此~~我才知道,為何班上有些同學都已經很有底子(要考試)了,還來上學分班~~當然,除了取得學分資格之外,據說,也是因為台大老師很多都是出題與改考卷老師,法律的東西又常有A說B說,上上這些老師的課,多少也能知道該師的主張,寫答案時,就能著重該師的主張比例,有助拿分.
不過,據說(真是不負責的說法....哈....有需要的人請自行查證啊!)明後年,學分資格好像會有變動?取消?
師資
台大原本就是所謂的法律系第一品牌,教授才能都有一定以上的水準,這是無庸置疑的.
不過,我必須說,學識好的老師還不見得是好老師,以我個人的標準,好老師還必須具備教學熱忱與法律道德的素養.( 曾有同學跟我分享台大BBS網站內,某些學生轉述某些老師的話,看得我們直搖頭~~至少我們是無法認同這種利益至上,除了考上律師或司法官,其他一概不管不論的自私心態與人格教育模式. )
很幸運的,我遇到的老師都是很棒的老師.
台大法學班的班主任是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~他是個面惡心善,對司法傳承與改革有很強烈熱情的老頑童^^
參見台大推廣部電子報
參見李老的部落格
李老安排法學班的教授人選,幾乎都是臺大每年教師評選學生評選榜上有名的優良教師來任教.
以我們14A班來說(C班的師資與A班雷同),刑法就是李茂生老師,民法是邱琦法官(但他工作過於繁重已經不任教了~真的很可惜~學弟妹們都沒有我們有福氣!15期以後誰教?我倒是沒打聽.)
刑訴是王皇玉老師,民訴是吳從周老師
行政法是李建良老師,商事法是黃銘傑與汪信君老師
選修的智財,著作權是謝銘洋老師,專利法是李素華老師,商標法是黃銘傑老師;選修的強執,則是吳從周老師.
B班老師我沒接觸,但據說也是強棒-->陳聰富,黃榮堅,沈冠伶,楊雲驊,蔡宗珍,蔡英欣.............
以上老師,上網隨便查查都能找出一脫拉庫的資料,都是重量級且評價很高的老師.
然重點是,他們對於我們這些推廣學分班的學生,用心且充滿熱情(至少A班我所接觸過的老師)
參見本部落格有關14A相關文章......還有我尚未寫的參訪矯正機關(李茂生老師帶隊),參訪智慧財產法院(李素華老師帶隊)...="=.....後續嚕..........
另外,每科都會有位助教,通常都是任課老師的學生(就讀法研所的)
助教會在第8周以後出現~~主要負責補充教材+考試範圍複習+監考改考卷
以週末班為例,每週六上午9點10分上課到下午4點20分,
第8周開始,助教就會4點半左右到教室,講解或讓同學提問等,約1.5小時,也就是約6點下課.
每學期有兩科,就有兩位助教;每位助教4堂課,共8次~~兩位助教會自行排定好課後輔導的輪班表.
選修也有助教課輔,時間則由助教與學員們商量~例如智財是週三晚上上課,我們則與助教商量了某週一晚上與某週日早上的4次時間.
考試
考試都在最後一週舉行,考試時間約1.5小時到2小時左右
方式大多是申論題,有些老師同意帶法條或是Open book,
例如李茂生老師--但他的東西如果沒有好好消化吸收,Open book會連要抄哪裡都不知道="=...題目很活的說.
又如智財--幾位老師的講義都很清楚,只要有看或是上課有認真聽講,對照法條寫起來都不會太困難.
王皇玉老師與吳從周老師就秉持著" 武器平等原則 ",是不給法條或是翻書的.但他們會給一定的範圍~例如10題考題,由助教講解,期末考則考其中2大題.
基本上,學分班老師都很有佛心來的,體諒多數上班煩累有壓力的同學,還好學的來上課,所以不會當人;但推廣部行政法規則有規定--缺課超過三分之一,也就是6堂課,就擋考,下次再來補修嚕!當然,不參加期末考者,也是沒有學分的;考卷上空白或是寫沒兩句...助教連要給你"同情分"都"依字無據",自然也是莎喲娜娜.
至於分數高低,有時也就不用想太多嚕~~真的認真的同學,分數絕對名列前矛,但也有記性超強卻很混的同學,考前背背,分數就很好~~然又如何呢?又不比賽也不排名也沒獎金....^^....自己是否真的有所得,有所學,這才是最重要的吧!
感想
要說收獲與感想,其實很難詳述.這包含有很多個人因素在內.
以課業來說,其實每學期16堂課(含1堂考試),亦即15次X3小時=45小時的課程,真的只能學到皮毛與輪廓,要再加深加廣靠自己.但我覺得正因為有老師的引進法門,釐清了很多法律的觀念,修正了對法律思考的邏輯,能夠比較正確的知法與用法~~要不然,六法全書上的也不過都是"中文",只要不是文盲,誰都看得懂每個"字";但法律的依據與立法精神與客觀評斷思維,就非只是看表面字所能理解的.
我想這應是所謂的"鋩角"吧!
師父引進門,修行在個人~~要混學分,說真的也不太難;只是繳了這麼多錢,又花這麼多時間來上課,空手空腦而回,真的是太可惜了!更何況還是這麼多優良老師的教導????
另以人際來說,從過往法學班至今,據聞法學班的學員多數冷漠,不似管理學分班的學員活潑親切(管碩班基本上就是交朋友,拓展人脈的班級咩!);但畢竟都是出社會的人啦!別人怎麼想我是不清楚,但以我來說,就是人和為貴,大家也沒有特別的利害關係,就不用想太多,只要真誠主動,還是能夠交到不少好朋友.
我自己是滿enjoy這種有如學生時代學習的上課,更因為大家來自各行各業,也都有基本的素質,增廣不少見聞呢!
只是,出社會後回鍋唸書,真的會比較辛苦,特別像我這種脫離學生時代超過20年的歐巴桑,體力精神記性都落差很大...="=
那些有上班的同學,平常要複習課業的時間也很壓迫--若再加上有家庭小孩的,可能時間的分配就更窘迫了.
所以,家人的支持很重要.
如果真的時間有限,那就把學習時間拉長一點吧!一年半24學分,用2年或是3年來逐一完成也OK啊!
我總認為,願意且主動學習的效果是最好的
既然考了也上了,就該把握~~誰也不知道,何時還會有這樣的心動與意願?說不定,下次等你覺得時間經濟什麼都OK的時候,你已經沒有體力或者考不上了呢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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